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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网购商品个人信息被盗、线上预约挂号病情隐私被泄露、智能手机用户信息被贩卖……这些网络信息泄露的事件,您可能听说、甚至碰到过。在“互联网+”时代,我们享受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服务便利的同时,也可能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威胁。
春节前,国内某知名民调公司的一项“网络生态环境变化”调查数据显示,在一万多名网民中,大家最担忧的就是“个人信息泄露”问题,98.1%的网民支持对网络安全专门立法。
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代表委员们在互联网信息安全、大数据共享方面有哪些提案议案呢?网络信息安全该怎么保障?
在网上订机票,结果身份证、电话等个人信息被盗,险些上了骗子的圈套,这让全国人大代表余梅有些“后怕”。
余梅介绍说:“出发的那天就接到一个短信,他说因为天气的问题,航班取消了,然后我就又去买了一张,在网上他就说那个钱可以退,而且还赔偿我的损失,让把卡号输入把钱打过来,说到一半的时候觉得不对劲,因为那天天气特别好,我就打电话到订票的地方,他们说那肯定是骗子。那个骗子有我的信息、我的号码,我的航班。”
不仅网上订票、网上购物时,个人信息可能被“卖”出去,在医院联网的系统里,也可能遭遇信息泄露,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说:“我们家女儿在医院生小孩,还没有出院了,就有经销商来找你推销奶粉,这个责任在谁?我们在立法的时候,加以规范,这个信息在什么地方被盗了,被他人窜用了,应该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当然后面同等的责任也要追究,这就是要加强在我们公共场合网络信息的保护规定。”
“互联网+”时代,怎么才能在共享大数据的同时,保障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呢?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,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议案,呼吁建立“大数据法”,来明确数据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,规范数据采集、流通和使用。
邵志清表示,我们拥有大量资源,但是开放度、流通性不足,有些数据该拿出来没拿出来。有些数据不该拿出来的,在市场上满天乱飞,个人隐私也受到大量侵害。要规范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市场数据的交易流通,规范建立大数据的功能型设施,来加强数据的采集储备,切实加强数据安全服务,最后要规范政府完善政策措施,健全标准体系。
通过立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呼吁,与全国人大代表、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的想法“不谋而合”。
雷军认为,信息立法迫在眉睫,而且非常的重要,对每一个经常用互联网的人,最大的困扰是互联网上经常有各种各样的脱库,账号泄露,包括一些恶意的。如果能对信息立法的话,会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。
立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,实现大数据合理共享,其中的标准应该如何界定?全国人大代表、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丕恕指出,应该把数据的开放分成几类:可以公开的、易公开的,脱媒后公开的,制定一个操作的细节,把这些制定一个具体的规范。我想核心是从要求层面强化这个公开的要求,大家数据开放的意识,第二建立可操作的规范,第三进行检查监督。
在全国人大代表、天津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朝兴看来,目前立法时机还不成熟,但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。他表示,由于大数据发展领域比较新、涉及面广、专业性强,目前立法时机还较不成熟。可按照“急用先立,成熟先立”的原则,建议由国务院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,之后在实践中修改完善,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法律。
不可否认的是,“互联网+”时代离不开大数据的合理共享和适度开放,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听取江西代表团审议后表示,“互联网将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一个巨大的武器和工具”。
苗圩表示,分享经济是把过去一些资源、一些闲置的资源能够通过互联网,能够把它充分的利用起来。这对整个资源的利用、环境的保护,对生产率的提高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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